华北能源监管局2023年1月份12398热线投诉举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3-09

2023年1月,华北能源监管局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派发工单32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00%,比上个月减少4.14%。1月办结工单325件(其中本月154件,往月171件)。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诉求分类和排名情况

1月份收到的324件工单按诉求性质分类:投诉79件,占24.38%,同比减少9.02%,环比减少27.52%;举报13件;咨询10件;求助、撤诉、补充、催办等其他类222件。1月份接收的工单中,保暖保供类诉求共34件,均已及时协调处理或转办移交。华北各地工单按诉求性质分类情况见表1。

1 各地工单按诉求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件

省(区、市)

投诉

举报

咨询

其他

总计

占比

北京市

2

4

3

17

26

8.03%

天津市

12

3

2

51

68

20.99%

河北省

36

6

4

105

151

46.60%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

29

0

1

49

79

24.38%

总计

79

13

10

222

324

100.00%

占比

24.38%

4.01%

3.09%

68.52%

100.00%

 

 

在投诉类和举报类事项中,从地域看,内蒙古西部29件,数量最多,占31.52%;北京6件,数量最少。从反映事项所属业务类别看,电力类91件,占98.91%;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1件,占1.09%。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业务类别分类情况详见表2。

2 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业务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件

业务类别



北京

天津

河北南网

冀北

内蒙古西部

总计

电力

供电服务

抄表计费

0

0

3

0

1

4



电表计量

0

2

1

0

1

4



电能质量

0

2

0

8

3

13



服务行为

0

2

2

0

1

5



停电抢修

0

2

1

5

9

17



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

1

2

4

5

10

22



其他(供电服务)

0

2

1

4

4

11


电力安全

安全隐患

1

0

1

1

0

3


市场准入

承装(修、试)许可

4

3

5

0

0

12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并网发电


0

0

1

0

0

1

总计



6

15

19

23

29

92

 

受理的投诉和举报事项中,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的共27件,其中煤改电、充电桩等报装申请用电诉求10件(呼和浩特、包头、锡林郭勒等地);反映停电类问题的10件(包头、呼和浩特等地)。

涉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共21件,其中5件反映低电压或电压不稳(秦皇岛、承德、唐山),2件反映频繁停电(唐山),4件涉及欠费停电程序不规范问题(承德、唐山、张家口)。

涉及国网k8凯发国际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共13件。

涉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下属企业的共12件,其中3件涉及春节期间的停电问题(城东供电公司)。

涉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下属企业的共2件,比上月大幅减少。

受理涉及各地市供电企业投诉和举报事项数量较多的前十名见表3。

3 受理涉及各地市供电企业投诉和举报事项数量前十名情况

排名

省级

地(市、区)级供电企业

投诉举报事项数量(件)

1

内蒙古

包头供电公司

9

2

内蒙古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8

3

冀北

唐山供电公司

7

4

天津

城东供电公司

6

4

河北

保定供电公司

6

4

冀北

承德供电公司

6

7

内蒙古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4

8

河北

沧州供电公司

3

8

冀北

秦皇岛供电公司

3

8

冀北

廊坊供电公司

3


二、诉求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我局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了处理。1月份办结工单中59件为投诉事项。经调查,其中13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且被投诉企业有责任(全部责任或部分责任),分别涉及内蒙古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锡林郭勒、巴彦淖尔、阿拉善供电分公司,天津城东供电公司和冀北廊坊供电公司。

内蒙古有9件投诉反映电采暖用电申请未能及时接电。经调查,因当地配电网容量不足,暂时不具备接入新增负荷的能力。供电企业已对外公示公用配电线路接带能力、接入受限信息公告,同时已按当地政府“煤改电”相关文件安排有序推进工作。已督促供电企业提前研判本地用电负荷,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进度,满足群众用电需求,同时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冀北廊坊某用户反映近年经常发生停电现象。经调查,该地区近些年建设施工较多,外力破坏、线路迁改等原因引发多次停电。已要求供电企业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加大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加强运维管理,优化停电计划,提升供电可靠性。

天津某商业用户反映通过不同渠道查询到的电费欠费金额不同。经调查,该用户为供电企业的市场化代理购电客户,因每月电价随市场波动,电表只计量电量,取消表内计算电费、显示余额功能,电费由系统计算,可通过网上国网、支付宝、微信、咨询工作人员等方式查询和缴纳电费。因每月最初几日为电费集中核算发行期,发行期内因上月电费未核算发行,故显示的金额仅为当月月初至当日的电费金额,非全部需缴纳的电费,从而造成误会。已要求供电企业利用好网格服务等方式,认真耐心做好相关解释工作,避免误会加深;同时压缩电费核算发行时间,减少用户不便。目前该发行期为月初3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