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石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日期: 2020-12-07

 

赵县石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1128日,国网k8凯发国际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赵县石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9人,验收组检查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并审查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变电站位于赵县赵州镇屯子村西侧。

主要建设内容:本期扩建1台50MVA主变,占用2#主变位置,建成后有2台主变,分别为40MVA和50MVA,本期新增两套无功补偿电容器,容量为(3+5)MVar。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赵县石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4月24日通过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本项目于2019年8月30日开工建设,2020年6月1日竣工投运。实际总投资886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7%。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勘查,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已全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变电站内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变电站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运

2.利用原有故油池30m3工程投运至今产生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如果以后运营过程中有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产生,按照国家相关危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赵县石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变电站围墙四周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k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赵县石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噪声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赵县石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相关要求,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赵县石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调查报告.pdf

附件2:赵县石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附件3:赵县石桥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其他注意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