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坚决贯彻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 八项举措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

发布日期: 2020-02-22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出台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对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社会经济预期具有重大意义。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最快速度、最有力行动,坚决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将国家抗击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红利,落实到每一个电力客户。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专题研究出台八项举措,以坚决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减免电费约489亿元,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

  一、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230亿元。

  二、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20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34亿元。

  三、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25亿元。

  四、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五、本次政策执行时间为2月1日至6月30日。对政策惠及的4200余万户电力客户,采取临时抄表措施,记录2月1日、6月30日的电量数据,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

  六、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七、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客户应知尽知。优化电费票据账单,将正常电费、折扣优惠等列示清楚,确保客户消费明明白白。

  八、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

  疫情面前显忠诚,迎难而上显担当。国家电网公司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听从号令、勇挑重担,以实际行动彰显国有企业“六个力量”重要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伟大胜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