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更好地保障广大电力客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公司编制了《企业信息公开指南》供广大客户查阅、参考。 我公司信息公开内容若有变化,将在公司门户网站及时更新。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我公司公开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是指我公司主动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要求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符合《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我公司相关部门申请并经审查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信息分类 1.企业基本情况 2.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3.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4.供电质量及“两率”情况 5.停限电有关信息 6.供电法规及相关规定 7.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 8.用户受电工程信息 9.其他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公司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地址为公司门户网站,受理点为我公司营业场所。 我公司还将以企业网站、营业厅、电子显示屏、便民资料手册等辅助性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最晚将在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实施。 三、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我公司在正常工作日均可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国网邢台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时间 8:30-12:00,14:00-17:30 电话:0319-2033333 传真:0319-2031714 地址:新华南路270号 邮编:054000 (二)申请方式 向我公司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国网k8凯发国际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我公司受理机构领取,或直接在网站下载,复印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公司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我公司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我公司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我公司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我公司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我公司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我公司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公司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依法但非我公司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入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公司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向我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我公司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供电企业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拨打电力服务热线95598或能源监管热线12398。